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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
许志永(1973年3月2日-)是中国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公盟创始人之一,新公民运动的主要创始人和标志性人物。许志永是中国著名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和公民维权的领军人物。是中国司法史上里程碑式的“三博士上书”事件即孙志刚事件中建议全国人大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的提议者之一;倡导公民以非暴力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居住北京。
生平
2009年7月,执法人员对公盟检查时,许志永与他们交谈
1973年,许志永生于河南省民权县,1990年就读于兰州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5年,再入兰州大学法律系攻读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师从著名法学家朱苏力,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之后为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讲师。
2011年7月30日,许志永与崔筝举行婚礼。证婚人李昌平。
政治活动
公盟活动阶段
2003年5月的“三博士”上书事件中,许志永首次走入公众视野。那一年,大学毕业生孙志刚在广州收容站被殴打致死。之后,许志永与另外两名法学博士俞江、滕彪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对废止该办法起了推动作用。同年10月,许志永和滕彪、俞江、张星水共同创办了公益性民间组织“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简称“阳光宪政”)。同年12月4月,许志永和滕彪、俞江被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选为“200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2003年7月,与张星水律师参与大午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的辩护,后孙大午获释。
2003年11月当选为北京海淀区人大代表。并于2006年连任成功。
2004年1月,与范亚峰、滕彪、秋风、王怡等法律学者共同起草完成了《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建议》,提出了全面修改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使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人权保护体系的建议。
2004年2月,许志永博士接受邀请作为《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案的代理人之一。
2004年起,常年关注河北承德案,广东揭阳案,江西乐平案、福州陈信滔案等死刑冤案,投入大量精力。
2005年,与高智晟、滕彪、李和平、范亚峰等参与营救因代理陕北民营石油案而被以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逮捕的朱久虎律师。
2005年,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无法继续在北京民政局注册,改名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盟),在北京工商局注册。
2005年,被《亚洲周刊》选为“2005年度亚洲风云人物”,一同入选的还有高智晟、郭飞雄、滕彪、李和平等其他十三名中国维权律师。
2005年,为了撰写《中国信访报告》,许志永曾在北京南站的“上访村”住过两个月,还曾多次探访京城内关押上访民众的“黑监狱”,并受到不法分子的殴打。
2005年下半年,为耶鲁大学中国法研究中心访问学者。
2006年初,主持撰写2005年度《中国人权发展报告》。
2006年,为著名维权人士陈光诚提供法律援助,在办案过程中多次受到殴打。
2006年12月,公盟着手开始对以北京为主的打工子弟学校的生存状况和法律保障问题进行的调查研究,开始关注点城市新移民子女的受教育权利问题。
2006年,被《南方人物周刊》选为“年度十大青年领袖”。
2007年8月,受山西黑砖窑受害者陈小军和庞飞虎委托,许志永和滕彪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007年,主持关于国内法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衔接的研究报告。
2008年9月,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爆出,许志永和公盟为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做法律援助,做了大量工作,详情见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法律救助。
2008年6月,许志永与公盟大力协助北京维权律师推动北京律协的民主选举。8月下旬,律师们起草了《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和《北京律师协会选举程序(草案)》等文章,这些文章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起了各界关注。9月中旬,向北京市近16000名律师分别发出了信函。9月13日,直选律师开办的《律师沙龙》网站开通运行。11月,向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协发出《关于敦促律协换届审计并公开财务的公开信》。12月,北京市律师协会七届五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推动律协直选的活动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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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无为
2014-03-09 02: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