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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凌晨12点许,位于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107公路旁,张红伟全家被十几名陌生人撬门进入室内,把睡梦中张红伟和妻子两人拉出按倒在一辆没有牌照面包车里强行带走,夫妻二人赤身裸体被这些人控制四个小时左右,然后扔到一处荒无人烟墓地里,待到二人回来时家转眼就变成了废墟,屋里的物品都被砸碎。(人民日报)
强拆已让人气愤,而在我们的身边一再发生这样的事,则不免让人出离愤怒了。也就难怪,一贯平和的著名学者于建嵘老师在微博上评论此事时,用了这样的表述:“如果新郑市公安不能侦破此案并公开处理。我们有理由相信,新郑市公安局局长是混账。”
很显然,这是一起非常明显的违法强拆事件。一方面,张红伟家的房屋系个人合法财产,非依法律、并经必要的程序,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擅自拆除其房屋。但河南新郑方面,却是于暗夜中出动所谓的“陌生人”,且用卑劣的手段将其房屋拆除,这显然非法;另一方面,相关当事人擅自闯入民宅,又非法将张红伟夫妻二人强行带走,还将他们赤身裸体地控制四个小时后扔到墓地里,以及将张红伟家的住宅私自拆除,这些行为,都已涉嫌刑事犯罪。
在正常的法治框架中,张红伟的遭遇当然不幸,但他想要维权,其实也不难。比如,直接报警,由警方立案侦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倘若警方不予立案,张红伟还可以向其上级公安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倘若这样还不能维权,张红伟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及民事诉讼行为。
但问题是,这一切本是不该发生的!尽管,究竟是谁实施了这样的强拆行为尚未有明确的结论,但这个答案并不难猜知。事实上,新郑当地公开的回应中,除了一贯的官话、套话,还突出了“经多次协商,张红伟仍漫天要价,不予配合……”这样的内容。对此,我们倒是要问新郑当地一下,房屋是不是张红伟的私产?若是,那张红伟提出尽可能高的赔偿,本就是人之常情。即便是公共工程的需要而征收其房屋,那是不是该依法进行?即便张红伟不予配合而必须强制拆除,那是不是该按照司法程序进行?
悲剧已经发生,亡羊尤当补牢。可从新郑当地的回应中,我们仍旧看不到半分的法治思维。这样的现实下,张红伟未来的维权之路,恐怕注定会曲折而艰难了。只不过,世间悠悠万事,当真是官家可粗暴强拆,百姓只能徒然无奈?可莫要忘了,从来是水能载舟,却亦能覆舟。
2014-08-25 01: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