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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晏扬
9月2日,曾被称为“金哨”的原中国足球著名裁判陆俊走出燕城监狱大门,正式回归社会。
在当年足坛“反赌扫黑”风暴中,陆俊被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期自2010年3月3日起,至2015年9月2日结束。今年7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院对陆俊减刑案公开审理,因其在监狱表现良好,法院对其作出减刑一年的裁定,其刑期结束日期由2015年9月2日提前至今年9月2日。
曾经的足坛“金哨”,一朝沦为阶下囚,陆俊大起大落的人生际遇,见证着中国足球的重重黑幕和集体溃败——从足协官员到俱乐部老总,从裁判员到运动员,他们一边编织黑幕一边被黑幕裹挟,打假球、吹黑哨、行贿受贿,或浑水摸鱼或随波逐流,或丧失原则或没有底线,可以说是一种全方位溃烂,并且烂到了骨子里、根子上。在这样乌烟瘴气的环境里,中国足球怎么可能搞得好!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陆俊等人为曾经的犯罪行为付出了代价。现在陆俊走出监狱大门,回归社会怀抱,相信他会谨记过去的教训,重新找准人生的定位,做一个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社会的人。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减刑、假释在目前是备受争议的话题,但对于陆俊获得减刑提前一年获释,挑剔的网友们并没有提出太多质疑。这恐怕主要得益于陆俊减刑案符合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
一方面,陆俊减刑经由法院公开审理,并由检察院全程监督,媒体也及时公布案情,而不像有些服刑人员减刑几乎是“黑箱操作”,甚至未经法院审理就稀里糊涂减刑;另一方面,陆俊获得减刑基于“在监狱表现良好”,具体怎样“表现良好”,则有大量而详细的事实作为支撑,而不像有些服刑人员减刑,只有一句笼统的“表现良好”却没有详细的证据。显然,正是程序正义、公开透明、有理有据,让陆俊减刑案赢得了公众的信任。
反观其他一些减刑、假释案,则不得不让人以怀疑的目光打量。比如,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8年,而减刑的具体缘由似乎成了秘密,就连减刑改判的过程也只有少数人参与,担任过田文华代理律师的杨旭升表示:“改判减刑连司法系统也没有多少人知情”。
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在押犯每年有20%至30%获得减刑,而“前官员”获得减刑的比例达到70%,远远高出平均值,难怪有人说减刑成了“贪官的越狱通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前不久通报称,截至7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4个月,共发现违法线索428件,并建议将711名罪犯重新收监。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本来都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但在现实中,却成了一些人花钱“买刑”、以权“赎身”的通道,严重破坏了司法公正,败坏了世道人心。对此,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和措施,严防死守这一“越狱通道”。
在此背景下,陆俊提前一年获释,无疑为减刑公开公正提供了一个样本。只要严格遵守减刑须经法院审理、须向社会公示等原则,就可以有效防止减刑受到权力的干扰和金钱的腐蚀。
2014-09-03 14: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