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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限牌”置政府公信力于何地
Tuesday, December 30, 2014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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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晏扬 

  12月29日下午17时40分,深圳市政府突然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抛出汽车“限购令”,同时公布“限外”方案。17时40分宣布政策,18时政策立即生效,多部门组成的“执法队”旋即封锁了部分4S店,禁止汽车交易。

  深圳“突击限牌”引起坊间极大争议,人们质疑的焦点已然不是该不该限牌,而是政府怎能以如此粗暴的方式搞“突然袭击”。尤其让人不解和愤懑的是,今年年初,深圳市市长许勤在广东省两会上明确表示:“深圳对私家车不限行不限购,将通过经济手段调节市民出行方式。”就在前不久,深圳市交委负责人还信誓旦旦地表态,深圳不会学习北上广,“如果深圳出台限牌政策,一定会广泛听取意见,绝对不会搞突然袭击”。在微博上,此前有不少深圳市民询问是否将有限牌政策出台,深圳交警官方微博均斩钉截铁地回答:“绝对是谣言,千万别信!”

  有关方面的表态、辟谣言犹在耳,当“限购令”突降深圳,当所谓的“谣言”不幸言中,人们难免觉得遭到了愚弄,也难免认为此前有关方面的表态、辟谣不过是“撒谎式澄清”。一些官员总是抱怨如今老百姓变成了“老不信”,可是,堂堂地方政府如此自食其言、出尔反尔,让老百姓如何信任你?你又如何要求老百姓讲诚信?真不知道这样的“突击限牌”,置政府公信力于何地。

  也许在决策者看来,搞“突击限牌”有其苦衷:如果事先征求社会意见,可能会遭到民众反对,最后限不了牌;如果事先广而告之,必定会引发汽车抢购风潮,限牌也就失去了意义。可是,说来说去这都是在打小算盘,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角度看,机动车限牌涉及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民众对此理当拥有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政令也有明确要求,政府作出涉及民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前,必须召开听证会或通过合适方式征求社会意见。显然,像机动车限牌这样的事宜,仅由几个人在密室里谋划一番就拍板决定,并在几十分钟内强令民众遵从,显得名不正言不顺,既是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政令的违背,也是对民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的侵犯。

  机动车该不该限牌,以及是“突击限牌”还是先征询民意,似乎是两难的选择。正因为是两难选择,才检验着民意在决策者心目中的分量,考验着地方政府尊重民意的诚意。尊重民意不能停留在口头上,也不是仅仅体现在那些上下同心、皆大欢喜的决策中,而是恰恰体现在,当政府意志与民众意愿不一致时,政府将作出何种选择——是以政府意志代替民众意愿,还是以民众意愿矫正政府意志,是为了方便管理还是为了方便民众,是“以权力为本”还是“以权利为本”。

  政府应当言而有信,应当始终把权利置于权力之上。在机动车限牌决策过程中,哪怕因为公开征求意见而最终限不了牌,哪怕因为提前公告而引发抢购风潮,也要保障民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这是两难选择中的“两利相权取其重”或“两弊相权取其轻”——相比民众的权利受到侵犯、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损害,哪怕付出这些“代价”也是值得的、必要的。

     

2014-12-30 15:13:04

原始网页: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5929780102v9e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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