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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无疑是中国金融改革的重头戏。但是,我们必须防止一种误导性的倾向,把利率市场化理解为利率自由化。为什么要特别强调这件事?记得在“余额宝大辩论”过程中我提出“利率市场化不等于利率自由化”的观点,但这个观点却遭到一些“重量级经济学家”的批判,而在他们看来,利率市场化就是利率自由化。所以,市场如何对利率定价,政府或央行都不该干预。
我认为,把市场化与自由化画上等号荒谬至极。为什么?因为在我看,市场化经济必须在法治、规则、可控的前提下有序循环,但自由化排斥上述前提。我们看到的事实是:比我们市场化程度深得多的发达经济体,其金融利率、金融经营无一不是在法治、规则、可控的前提下运行,而且,无论哪个国家,只要它还算是市场经济体,其利率都必然是政府控制经济的重要工具,而绝对不许任何市场参与者任意妄为。
我认为,这就是为什么昨日国务院专门召开常务会议,提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同时提出要加强对非理性定价行为的监督管理”的重要原因。毫无疑问,今年10月23日,当央行宣布“放开存款利率上限”之后,中国利率市场化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可以说是“历史性的一步”。但我们并不能认为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就此到位。因为,未来中国金融利率如何形成?如何调控?机制是什么?这些将成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更为核心、更为迫切需求。
国务院要求:利率市场化改革必须“有利于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这是原则,而具体的要求是:第一,要督促金融机构健全内控制度,增强自主合理定价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第二,要继续发挥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参考和指引作用,用好短期回购利率、再贷款、中期借贷便利等工具,理顺政策利率向债券、信贷等市场利率传导渠道,形成市场收益率曲线。第三,要加强对非理性定价行为的监督管理,采取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方式激励约束利率定价行为,强化行业自律和风险防范。防控和监管越到位,利率市场化程度就会越高。
“防控和监管越到位,利率市场化程度越高”。此言我非常赞赏,与我当年提出的“市场化不等于自由化”异曲同工,同时也有力地驳斥了“市场化就是自由化”的说法。
我依然认为,在央行基准利率方向至少有三个层面的问题,目前还没有看到有效进展。第一,在中国,类似于美国“联邦基准利率”的利率——央行基准利率是谁?没有这个利率,未来央行用什么取代现在还在沿用的存贷款基准利率?没有这个利率,未来加息、降息如何实施?要是有这个利率,为什么现在还不告诉市场?为什么现在还不让它进入市场培育?培育期过短如何确认它的有效性?
第二,利率商品欠缺很多。比如,一年期以下的短端利率商品交易还算活跃而充分,定价还算有效;而3到5年期的中端利率也有一些产品,交易也还算说得过去;但7到30年的长端利率商品在哪?中央银行如何观察长端利率水平?利率如何确定?长端利率很重要吗?当然,因为它往往体现的是国家的长期战略意图。比如美联储的“扭曲操作”,其目的就是为了压低长端利率,从而体现出美国“再工业化”的战略意图。
第三,到目前为止,市场利率依然是混乱的,央行如何理顺?比如,此次降息之后,银行存款基准利率已经降至1.5%的水平,但货币市场同期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还在3.3附近。很明显,同业拆放利率的信用等级应当高于商业银行存款。因此,同业拆放利率远远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现象属于“利率倒挂”;同样,央行与商业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易,其按照市场供求关系所形成的利率、无论哪个期限品种均高于银行存款利率,这不都属于倒挂?如果央行通过一段时间的操作是一年期shibor接近1.5%,那隔夜shibor会不会低于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0.99%?会不会导致银行间市场的骤然收缩?
诚如我在10月27日评论中所说,政府也好、央行也罢,尤其是央行,你们不能只把利率市场化当成成就大说特说,而必须把利率市场化之后的“利率控制”当成重点突破方向,因为这才是未来你们最最重要的责任。
2015-11-06 04:2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