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这一天和四个朋友吃自助餐,三个是中国人,都是60后,一个是加拿大人,来自爱德华王子岛,20多岁,名叫史都华。
三个中国人,一个以前是做IT的,另外两个都是文化人,所以我们还是很谈得来的;因为谈得来,吃得也开心,一顿饭吃了两个多小时,大家还没有散意。
有意思的是,加拿大这个年轻老外简直单纯得像一张白纸,我们谈什么他都一概不知,他没听说过白求恩,也不知道六四风波,但是你跟他一描述,他像听天方夜谭一样瞪大了眼睛。
别说20多岁的老外了,连60岁的老外都显得格外天真(只是在某些方面,他们也有他们的城府,但是焦点和我们不一样)。和我们中国人对于人生、伦理上的城府,他们脑海里都是空空的。原因就是他们个个都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这个国家百年来几乎无天灾人祸,标准的一个和谐社会。因为新闻不多,哪里车祸压死一个人都上报纸头版头条,可见他们哪里经受过我们在中国的那么多磨难?所以,他们哪里有我们那么多的生存智慧?
但是即便这样,如果再来一生,我也不愿意生在加拿大。我认为人生前一小半在中国打磨,后一大半在加拿大享福,是最完美的人生。倘若再来一生,希望还是重复这一条轮回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