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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6月2日报导,辽宁省抚顺市公安一处(国保大队)有一种非常残酷的酷刑叫“穿林海、跨雪原”(常被省略为“穿林海”)。这是一种通过拉抻腿造成韧带受伤而使人疼痛难忍的酷刑,大多被用于刑讯逼供。很多法轮功学员遭受了这种酷刑。
以下是部分具体案例。
案例一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大甸子镇法轮功学员董钦飞,流离失所在抚顺市期间,二零零二年四月,被抚顺市公安一处劫持到顺城派出所,遭到了这种“穿林海”的酷刑。
以关勇为首的警察先让董钦飞坐在木头凳子上,他的一条腿被用绳子牢牢绑住,然后至少三四个警察把另一条腿使劲向上抬,腿韧带和筋拉得疼痛难忍。董钦飞每次将要昏死过去的时候,腿才被放下来。董钦飞实在忍受不了,咬住舌头,以至后来舌尖出现紫色大泡。
案例二
二零零二年五月八日早上,抚顺市顺城区将军街法轮功学员陈福英女士在家中被绑架,遭到刑讯逼供。
陈福英自述:“下午,来了三个年轻人,我听说是抚顺市公安一处的,其中一人说:‘上午拿你当人,下午就不拿你当人了。’于是就把我的双手铐在墙边的竹椅上,头套一个黑塑料袋,嘴用脏毛巾堵上。”
“三个年轻警察:后面站一人,左腿边站一人,右腿边站一人。左边警察压住左腿,右边警察突然把我的右腿抬起向上往胸前靠,然后由后面的警察接过我的小腿向头后拉,直至撞墙。”
“这时我感到腿上筋被强力抽动和后背的肌肉被拉伸,剧痛在腿上和背部延伸。”
“就这样两条腿轮换著在胸前向上、向头后拉。他们直到累得汗流满面,没力气时才停手,才把我头上戴的黑套和嘴里塞的毛巾拿出来。”
案例三
抚顺乙烯化工有限公司仪表车间的工程师、法轮功学员张慧强,二零零二年五月在其所在公司的市中心办公楼地下室内,经受了八十四小时的“人间地狱”式的酷刑迫害。参与迫害的人员包括抚顺公安一处及抚顺石化公司保卫处的二十余人。
张慧强在回忆这段经历时说,“一进地下室,两人就将我按在椅子上,松开手铐的一头铐在扶手的立柱上……然后用绳子把我的双小臂、腹部和腰、双小腿分别紧紧地绑在椅子的两扶手、椅子背和椅子的两前腿上。我几乎就是这一个姿势被束在这把椅子上坐了八十多个小时……”
“他们松开了我被绑在椅子上的一条腿,关勇坐在我没被松开的腿上,由另外的人将我被松开的腿抬起向上抬起向胸前靠,然后将小腿向头后拉……这的保持了一段时间,他们把腿放下来,在刚刚放下的一瞬猛然快速重复向上向头后拉,边拉边说:知道吗?这就是坐着“穿林海”,不行还有在地上穿的。他们同时还无耻下流地说:‘这要是把你媳妇弄来,扒光了衣服同样的给她一穿,我也脱了往她腿上一坐……’——这就是中共邪党的邪恶与下流。”
案例四
抚顺市公安一处的恶警关勇,有一个外号叫“德国的盖世太保”,极其凶残,几乎对法轮功学员的每次酷刑都少不了他。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原抚顺市清原县蔬菜公司职工孙洪昌,正在清原县兴隆小区室内干装修的活,被抚顺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到清原县清原镇派出所。
孙洪昌自述:“尤其是关勇凶残无比。警察先将我暴打一个小时左右,再开始用电棍电击我的生殖器,接着用拳头猛力击打我的生殖器,痛的我几次昏死过去。关勇还觉得不够狠,就用双手狠狠的劈我的腿过头,用最残忍的劈胯酷刑折磨我。就是将我右腿扣在铁床上固定住,警察用双手死命劈我的左腿;一瞬间胯部像被撕裂了一 样,剧痛使我昏死过去。”
“醒来后听到四五个警察还在想折磨我的手段,关勇说:‘你们去找两根木棍,再买宽的胶带。’不一会儿,他们就拿来了。他们将两根木棍分别放在我的两条腿的外侧,不让腿打弯,用宽胶带从上到下紧紧地将木棍缠在我的腿上,然后再把我的右腿扣在床上,恶警用双手劈我的左腿过头,每一次都长达一两个小时,痛得我多次昏死过去。”
“酷刑折磨的那三天夜里,派出所周围的居民都听到了我凄厉的惨叫声,这样的折磨每次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晨五点钟。”
“……三十日晚上,他们对我疯狂的暴力殴打后,再一次用劈胯酷刑折磨我。他们还恶狠狠地说:‘给你回回杓。’然后猛踢我的左脚;他们一边折磨我还一边问:痛不痛?”
孙洪昌表示,“前次酷刑折磨使我左腿全部青紫,腿肿得很粗,这一次酷刑更是痛入骨髓,致使我左腿伤残,无法站立和行走,只能躺着,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我的左腿、左脚明显萎缩,左腿、左脚明显比右腿、右脚细了很多,左脚趾头弯曲。抚顺公安一处恶警关勇得酷刑折磨,造成了我左腿残疾。”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高静
本文标签:中共, 公司, 公安, 大纪元, 恶警, 明慧网, 法轮功, 法轮功学员, 派出所, 警察
2016-06-02 15:13:10
原始网页: http://www.bannedbook.org/bnews/cbnews/djynews/20160603/5407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