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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车主嫌4S店保养贵,就想到“外边”把这事儿办了。不在4S店里保养,汽车厂家的信息系统里就没有保养记录,这样会不会算是“脱保”,影响到正常保修呢?
现在的车,一般都会提供3年或10万公里甚至更长的保修期,车子在保修期里出了问题,零件和修理费用是由生产厂家买单的(当然,也不是所有故障厂家都会买单,一些易损件,比如雨刮器胶条、火花塞之类,保修期低于整车保修期,易损件的范围,在随车的“三包”凭证上会注明)。如果保修期内车子没在4S店里保养,出了毛病,还能到4S免费修吗?
4S店通常的答复是:发动机不能保修,其它方面的故障可以保修。
为什么会把发动机排除在外?
我们通常所谓的保养,尤其是保修期内的保养项目,主要是针对发动机的更换机油、机油滤芯和空气滤芯,如果没在4S店做保养,就没办法证明发动机故障不是由你的保养引起的——所以4S店往往会以此为由,拒绝为发动机提供保修;也不见得是4S店单方想这么干,据一些4S店透露,如果系统里没有保养记录,即使4S店修了车,厂家也不认可,费用只能4S店自己出。
这貌似已经成了“行规”,很多汽车厂商和4S店都在这么干,多数车主也默认了。我也接触过这样的案例,某品牌汽车的车主没在4S店保养,遇到车子发动机抖动、加速无力之类的症状跑到4S店去修,人家告诉他不能免费,他自觉“理亏”,就乖乖地选择付费修理。
问题是,车主不在4S店保养,就真的“理亏”吗?
目前,我国关于汽车保修方面,能依据的主要是两个政策,一个是国家质监总局出台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另一个是交通运输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第一个就是我们常说的汽车“三包”政策,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汽车“三包”政策第6章第30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
车主没在4S店保养,这种行为是不是可以归为“没有正确维护”?由此,汽车生产厂商是不是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
其实,在汽车“三包”政策实施后不久,官方就专门澄清过这个问题。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通过媒体明确说过,“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与强制保养没有因果关系。”家用汽车产品不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等保养,出现的质量问题只要与该保养没有因果关系,经营者不能免除三包责任。强制保养超出了汽车三包规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话虽这么说,但谁来证明保养与汽车质量问题之间的因果关系?车子的发动机故障灯亮了,我说跟我在外边换机油没有半毛钱关系,4S店非说就是机油引发的故障,这时候,谁说了算?
恐怕还是4S店说了算,人家就是不给你免费修理,你有什么辙?
第二个可以依据的政策,是交通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我们知道,汽车维修行业是归交通部门管的,4S店中的两个“S”(Sparepart、Service),零部件供应和售后服务,就受这个规定约束。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在去年修订时,新增了这么一款:“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这个条款说得也很明白:车主可以自己选择去哪里保养(这个规定中所谓的“维修”,是包含“维护”也就是保养的),只有因质量缺陷召回时,或者车子在“三包”期内出了故障时,汽车厂商才能指定车主到4S店维修(这两种情况下,维修都是免费的,指定到4S店谁都不会反对)。
如果4S店以没在4S店保养为由,拒绝为保修期内的车子提供免费维修,会涉嫌“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根据这两个政策,在保修期内,车主可以自由选择地方做保养,但我劝各位还是慎重为妙。主要就是汽车“三包”政策中留了那个“小坑儿”,你想证明发动机出的毛病跟你保养没有关系,这个基本上很难;就算你能证明,4S店根本不听你的,你又怎样?难道你去请一个专家团队或专业机构跟4S店和汽车厂商交锋?
政策的这个“坑”不填上,车主自由选择地方对汽车做保养就会有风险,你在“外边”换过机油,发动机出了问题,4S店就可能拒绝对发动机保修。怎么证明发动机的毛病跟自行保养没关系?出现争议怎么办?相关政策尚未对些做出界定。
好在多数家用车使用的强度不高,一年跑万把公里的算不少了,现在好多车的保养间隔是一年或1万公里,按3年保修期的话,也就保养3、4次,就算在4S店保养,也贵不了太多。如果你对自己摆平4S店没把握,还是老老实实到4S店保养吧,贵是贵些,至少机油、机滤之类的质量不错,多花点钱换个放心。—————————————————————————————————–
“东拉西车”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2016-09-01 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