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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薇在《亲爱的》里奉献了影后级的演出,她把一个满口土话刻意扮丑的山村妇女李红琴塑造得丝丝入扣,这位在一个多小时以后才出场的人物当仁不让的成为影片的女主角,看过电影你才明白,这绝不是因为赵薇的明星地位,而是因为李红琴这个人物,她的亮相让整部影片从“打拐”进入另一层面——孩子在被解救以后所引发的亲情和伦理冲击。
鲁迅当年问:“娜拉走后怎样?”北上的陈可辛导演在小心翼翼的触碰大陆社会现实后,也在发出进一步的追问:“孩子找回来后怎样?”《亲爱的》是根据真实的新闻事件所改编,在片尾字幕处,导演也把演员和真实原型的幕后交流剪辑了出来,由此可以看出影片的艺术风骨——大陆文艺界有个老生常谈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这个饱蘸着日丹诺夫主义色彩的语汇在文化工业的大潮里几乎被大陆电影工作者彻底抛弃,却被来自海外的华人导演不自觉的(部分)呈现在电影作品里,似不无吊诡。
当然《亲爱的》总体而言还是一部通俗剧,大量明星的加盟以及广告宣传也明白无误的呈现出影片的商业属性,但跟一般的类型片(虽然内地电影还不大有成熟的类型片)比起来,《亲爱的》多有忤逆观众娱乐心理之处——首先是一众明星“自毁形象”式的演出,不再营造以往的偶像光环;然后整部影片中基本没有插科打诨的逗笑之处;再者,影片自李红琴出场开始,截然不同的分为两大部分,前半段还是以亲生父母找寻被拐的儿子为主轴,讲的是惯常的苦情打拐故事,后半段却却话锋一转,将笔墨着在了买孩子的李红琴身上,以其视角来彰显“戴罪”母亲与“受害”孩子的亲情勾连,这无疑消解了商业娱乐片里最基本的善恶二元对立。
毋庸讳言,人贩子是不折不扣的“恶魔”,但《亲爱的》却没有着力刻画人贩子形象,孩子的父母去小山村解救被拐儿童的场景算是全片中最惊心动魄的一段,这段看起来戏剧冲突十足的戏份其实非常写实——“购买”儿童后视若己出养育,此一行为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这种农耕时代遗留下来的宗族陋习支撑着某些落后地区买卖儿童的“合法性”。
李红琴并未把买来的孩子当作商品(她不知道是被拐卖的),这位寡妇确实把他们视若己出全心养育,出狱后的她甚至开始锲而不舍的追寻做母亲的权利——她想找回的“女儿”正是被自己买来的,而被解救的男孩也因跟这位“母亲”的多年生活产生了感情,男孩甚至无法回到那个现代都市里的家,无法在感情上认同自己的生母。
另一条线索则是张译所饰演的商人韩德忠带领的寻子组织,被拐孩子的父母们集合起来,用近乎传销洗脑式的相互支持偏执的开展着寻子活动——他们甚至相约不再生养。不过当主角找回孩子后,多年来支撑韩德忠的信念崩塌了,韩妻又怀孕了,而在去给腹中孩子办理生育手续时,韩被要求出示儿子的死亡证明,这让韩怒不可遏——张译凭借细致入微的表演替可怜的父母们好歹喊了一嗓子,而他对被拐儿子的感情,乃是一种混合着愧疚、背叛、坚韧的复杂父爱——这也是这群失子父母们的真实写照。
与其说法治“打拐”,不如说伦理纠葛。曾被拐卖的孩子在两个家庭间无所适从,血缘与亲情的冲突,法律和道德的矛盾,都在拷问着观众们自身的判断——哲人本雅明曾以“碎片”来指认世界:在现代社会里,世俗的人类生活已经被分解成一个个不完整的“碎片”。其实,《亲爱的》也向我们出示了一个“碎片”式的伦理困境,我们不能简单的品评孩子和亲生父母以及“拐卖”父母间的感情纠葛,这里的伦理图景早已碎裂一地,从每一块碎片里都折射出异样的光芒。
不过,这异样的光芒不正是现实生活中伦理情感的本义?
刊载于《新京报》2014年9月25日
2014-10-09 05: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