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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澎湃新闻报道山东临沂“超生户”因无力缴纳14万社会抚养费,被计生部门关押7天。7天后,临沂费县又爆出一村妇“接计生罚单后死亡”事件。澎湃新闻在当地走访发现,2014年年末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动员期,关押现象再次出现。而关押地点,则从县城的几家宾馆,换到了相对隐蔽的乡镇。(澎湃新闻网)
计划生育是一项国策,但翻遍中国所有的法律,都没有授权计生干部可以抓人以征收所谓的“社会抚养费”的条款。相反,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发生在临沂的这些事,尽管,这些计生干部身披国家公职人员的外衣,且挂着“执法”的羊头,但他们的所作所为——用各种非法的手段,连哄带骗且用强,将他人非法带走又强行关押,直至被关押者家属送钱过来,如此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显然已涉嫌非法拘禁犯罪。
若是用通俗一点的说法,临沂当地计生干部的这种行径与旧时的土匪绑架、勒索又有什么区别呢?
其实,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尽管有争议,但也有严格的程序规范。立案、调查、下达征收通知、劝缴,若是还不能完成征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遗憾的是,这些全然不被临沂当地计生部门放在眼里。
临沂当地计生部门为何敢如此胡作非为?正如媒体调查所知的,一是受了利益驱使——“乡镇财政吃紧,只能依靠大量征收社会抚养费维持运作”、“乡镇征收到的社会抚养费,40%通过二次分配返还乡镇,50%留给县里,10%上交市里!”二是司法机关对这些明显违法行为的放纵,不依法立案、起诉、判决,违法而不被追究,犯罪而不被惩处,当地计生干部自然无所顾忌。
抓人、收钱、放人……这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是进展顺利,但被践踏的呢?除了相关法律、法治、公民的基本权利等,还应该有当地民众对政府的信任!
2014-12-26 06:5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