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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怀特在《这就是纽约》里写到:“大体说来,有三个纽约。一个属于土生土长的男男女女,他们眼中,纽约从来如此,它的规模,它的喧嚣都是天生的,避也避不开。一个属于通勤者,他们像成群涌入的蝗虫,白天吞噬它,晚上又吐出来。一个属于生在他乡,到此来寻求什么的人。在这三个动荡的城市中,最伟大者是最后一个——纽约成为终极的目的地,成为一个目标。正是这第三个城市,造就了纽约的敏感,它的诗意,它对艺术的执着,连同它无可比拟的种种辉煌。通勤者使它如潮涨潮落般生生不息,本地人给它稳定和连续性,移居者才点燃了它的激情。”
之所以把这段话一字不落的摘抄在这里,是因为实在找不出第二段话能如此贴切的描述《哥谭》的精髓。作为一部《蝙蝠侠》的“前传”衍生剧集,在布鲁斯·韦恩还没长大的时代里,华纳电视(及DC漫画和其它制作公司)把《哥谭》打造成了一部标准的犯罪剧集:哥谭市警局的探长戈登走马上任,一方面跟父母双亡的小韦恩有着紧密的互动(长大的韦恩成了蝙蝠侠后,还是视戈登警长为亲密师友);另一方面,戈登则不断的与哥谭市内的犯罪分子做着斗争,什么企鹅人、气球杀手、毒藤女等经典角色次第登场,基本上每一集戈登会解决一个案子,哥谭市可谓一个犯罪的渊薮,而在所有这些犯罪分子中,最重要的反派Boss还得算那个企鹅人。
“哥谭”在漫画原作里正式定名于蝙蝠侠诞生两年后,这个名字就是纽约的意思,现在在美国大众文化里已经成了大纽约的绰号,据说这个绰号还是美国文学奠基人华盛顿·欧文给取的,最早出现在他1807年编辑的杂志《大杂烩》里,这“哥谭”在古英文里有“愚人镇”的典故源流,所以用在这里,显然有华盛顿·欧文对纽约的揶揄之意。
揶揄也是真爱,美国人的自黑精神怎么估计也不为过,所以一部《哥谭》,其实讲的就是《纽约》,再对照前述E·B·怀特的那一段描述,我们不难发现剧集与纽约的精妙对照——戈登、企鹅人、小韦恩,基本上代表了哥谭纽约市里最重要的三类人群:可怜的小布鲁斯·韦恩是哥谭市里的富二代,在父母双亡后在城中独自守护着庞大的遗产,照E·B·怀特的说法,小韦恩可算是土生土长的纽约人,给哥谭市带来了“稳定和连续性”(这也正是长大后的韦恩化身成蝙蝠侠的最重要职责);戈登探长在哥谭郊区长大,来到警局后一心匡扶正义、嫉恶如仇,但是自身却陷入到越来越巨大的犯罪黑洞中,可以说戈登就是一位“通勤者”,使哥谭纽约“如潮涨潮落般生生不息”。
那位企鹅人原先只是犯罪集团里的一位小喽啰,起先只是想在哥谭艰难的谋得自己的一席之地,未想到总被人无情的倾轧、出卖,又遇上了正义爆棚的戈登,差点命丧黄泉。但企鹅人不会离开哥谭,在经历九死一生之后,企鹅人奇迹般的回到了这里,从移民餐馆里做起,一点点的重返犯罪组织,并修习了越来越高的犯罪技巧,愈发变得心狠手辣……企鹅人的经历,其实就代表着E·B·怀特笔下的纽约移民,虽然是暗黑版的,不过正是这种人“造就了纽约的敏感,它的诗意,它对艺术的执着,连同它无可比拟的种种辉煌”,并“点燃了它的激情”。
不能是非不分的夸赞企鹅人,但这家伙的确已经成为了《哥谭》里的恶之花。与执拗古板的戈登比起来,企鹅人对于犯罪有着艺术家般的激情——而且他确实也是一位犯罪艺术家——而这种从底层打拼的“奋斗史”,无疑也正是移民打拼的变形写照。
我们也有自己的国际大都市,现在《哥谭》有了,也许有一天也会有我们自己的《魔都》《帝都》。
【刊载于《文艺风象》2015年7月】
2015-08-13 21: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