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
现在: | |
最近一小时: | |
最近24小时: | |
浏览总量: | |
换位思维:美国警察也差点朝我开枪
Sunday, February 21, 2016 18:42
% of readers think this story is Fact. Add your two cents.
最近媒体铺天盖地报道纽约警局的梁警员(Peter Liang)误杀黑人事件以及各地华人的游行示威。从警员角度看,如果判15年确实有些重;从无辜死去的黑人角度看,那也是白白送了的鲜活的一条人命啊!人家也的确没有给警员造成何种威胁。
由此笔者回想到2015年9月初笔者横跨美国自驾车之旅,夜里来到芝加哥郊区一带,正在找旅馆,导航屡次把我带到一个停着数量闪着灯的警车的区域。开进去时候觉得不对劲,于是降低速度,靠边停车。一个警察慢慢走过来,停在我的车的左后方,很不客气地喊道:“摇下车窗!” 我摇下车窗,他没有走近,而是停在左后方继续严厉地说道:“把手放在方向盘上!” 刚开始我还有些抵触,心想:“我又不是坏人,凭什么要做‘缴枪不杀’的姿势啊?这简直是侮辱人格。” 但是这个警察接着又一次严厉呵斥道:“我再说一遍:双手放在方向盘上!” 然后我照着做了,他觉得安全了,才走过来向我问话。原来,这一带警察在抓坏人,我开车误闯进来,妨碍公务,也不安全,于是他让我赶紧掉头离开。
这个事件有惊无险。它向我们说明一个问题:警察虽不愿滥杀无辜,但是也要保护自己人身安全;我如果不摇下车窗,他就看不到我;我如果双手不放在方向盘上,他就会怀疑我会掏枪先给他一枪。所以,警察来问话,我们必须配合;如果你不配合,他有权怀疑你对他造成威胁,就会冲你开枪。其实,梁警员(Peter Liang)事件发生前数起白人警察射杀黑人的事件大抵都是这么发生的——黑人也许身上压根没枪,但是不服从警察号令,或逃跑,或掏口袋,给警察造成妨害公务甚至要袭警的印象,结果白白丧命。
梁警员(Peter Liang)的事件关键点在于他为何掏枪。其他白人警察误杀黑人案件未遭起诉,都是因为黑人的反应给警察造成要逃脱或袭警的印象(尽管他可能没有那个意图),但是这个梁警员是在没看见人的情况下,慌乱中扣动扳机,朝黑暗处开了一枪,结果射到墙上,反弹到黑人胸部,致其死亡。这是一场悲剧,两个牺牲品;一个白白桑了命,另一个可能要丧失人身自由数年。
相关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