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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广西省律师吴良述到南宁青秀区法院立案未果。随后,该院法官怀疑吴律师在法院信访室内用手机录音,指使法警强行检查吴的手机,遭到拒绝后对吴进行殴打,但最终未发现录音。当吴律师走出法院时,已是衣衫褴褛,呈“半裸”状。该事件引起大陆法律界的愤怒和声援。
广西法院拒不执行“有案必立” 律师遭殴打
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良述因为一起民事案件,6月3日上午到南宁市青秀区法院立案未果,却在该院信访室内遭法警殴打,在场的还有该院纪检组长及另外两名法官、一名法警。
吴良述称,他被控制在法院期间,有律师曾前去探望,但被挡在门口无法进入。直至下午2时许,他们才见到吴良述。但此时吴良述的样子已“不堪入目”,一名律师在气急之下拍下照片并传至网络。
据照片显示,吴良述右腿裤子被撕烂,胸部有红印,手指多处受伤。吴良述说,法警用脚踩过他的胸口,他衬衣上还留有脚印。
事情缘起于立案登记。吴良述告诉财新网,因代理一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约定发生纠纷时由青秀法院管辖,而且合同履行地也在青秀,因此3日一早,他赶到青秀法院排队立案。“上午九点,立案窗口开始叫号,不到两分钟,法官就说这个案子不属于青秀法院管辖,我说你认真看一下,根据法律规定,能立就立了,不然我还要再来排队。”吴良述说,无论他怎么解释,法官都不予立案也不出具收件回执。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2015年5月1日,法院全面开始实行立案登记制。
“你要收件回执,就去信访办公室要。”这位法官对吴良述说。随后,吴被一名法警带到法院大堂东侧的信访室。但是,信访室的一位女法官拒绝受理此案。
律师险被“雷洋死” 走出法院成“裸男”
当吴良述再次来到信访室时,信访接待法官怀疑他用手机录音。
吴良述表示,自己并没有录音,并且这里是作为公共场所的法院,而非庭审现场。他作为一位公民,有权监督国家公职人员履行职责,录音或录像仅仅是一个手段,法律并没有禁止,只是禁止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
此时,信访接待人员喊来了法警,在吴良述的要求下,该院纪检组长也来到了信访室。“一名法警进来后要检查我的手机,我说麻烦你出示证件,这位法警说,‘我一个堂堂法警大队的教导员我要向你出示证件吗?你来法院办事,你有什么资格要求我向你出示证件呢?’我说,这是你们执法的最基本的程序和常识,你要检查我的私人物品,必须出示证件。他强行要求我出示律师执业证。我说可以,你先出示,我再出示。”吴良述称。
这名法警恼羞成怒,叫来另两名法警,强行检查吴良述的手机。吴良述回忆说,“我立即把材料装在包里,把手机放在裤兜里了,坐在凳子上双手抓住裤兜,然后法警和教导员强行抢手机,一个向后搬弄我的身体,一个抢,还把我踩在地上,我的胸口还有脚印,衣服上也有脚印,手上三处地方有血迹。他们还把我的裤子撕烂,就剩裤衩。”
吴良述说,殴打过程持续两分钟。其间,他抓住手机不放,并大喊救命,“法警马上关上了信访接待室的门,还勒住我的脖子、抓我的头发,用双手摀住我嘴巴,随后,法警将手机抢过去了,并不慎把手机屏幕摔碎了”。
吴良述说,“之后,我用信访办公室的座机打电话给广西律协、南宁律协及律师朋友,覃臣寿、罗世宏、石民权律师被法院挡在门口,说等律协维权委,两小时后,律协的人到了。”
吴良述说,法警查看他的手机后,并没发现相关录音,但在律协人员到了之前,法院自己做了一份笔录,让吴良述签字,大意是吴良述违反规定录音,法警对过激的行为表示歉意。“我没签,但律协的人来了之后,要求看,法院不给看”。
广西律师被法院法警殴打 法律界声援
山东律师刘金滨转发3日晚间转发吴良述律师的一份严正声明,该声明说,“鉴于本人(吴良述)今天在南宁青秀区法院立案时被法警殴打侮辱致裤子被扯烂被殴打致多处受伤,我早上穿戴整齐进入法院,下午出来时裤子已经被扯得稀巴烂,胸口手背几处伤痕。现在,有迹象显示,有黑暗势力在全方位造谣,污蔑吴良述律师自导自演扯烂裤子上演悲情牌。我正告所谓的某些人,停止一切造谣中伤,黑暗势力必定见光死。”
6月3日凌晨,吴良述律师供职的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发表一份公开声明,该声明表示,“我们尊重事实,坚信事实胜于雄辩。要求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公布监控录像,还原事实真相,对事件中的责任人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广西律师吴良述在当地法院内遭到殴打及衣服被撕烂的照片一经网络曝光后,引起大陆各界尤其是法律界的愤怒和声援。
大陆知名律师周泽对此质问,“法院为啥怕录音录像?为何要把律师裤子撕扯成这样,而不直接给脱掉?”北京维权律师张磊(笔名:青石)认为,“这是被法警撕扯掉的法律尊严,差点全裸的法治形象,中国律师的地位写照。”
浙江律师郭春晖则表示,“古语说:偏听则暗,兼听则明,遗憾的是,我们律师的娘家人(律师协会)至今保持缄默!希望每有律师反映权益受侵害时,我们能听到律协的声音!”
吴良述律师的另一次被法院殴打事件,同样发生在广西省。2014年5月21日,广西贺州市中院开庭审理锺山县杨家寨七村民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时,法官陈益林拒绝证人出庭揭露涉冤假错案的证据,辩护人吴良述律师对此举手要求发言,该法官随即命令一群法警冲到辩护席驱逐和抢律师的私有物品,有一法警甚至拳打吴良述律师的脸部。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蔡致信
本文标签:南宁, 大纪元, 大陆, 广西, 律师, 手机, 法律, 法院, 网络, 雷洋
2016-06-03 15:13:08
原始网页: http://www.bannedbook.org/bnews/cbnews/djynews/20160604/541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