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 | |
现在: | |
最近一小时: | |
最近24小时: | |
浏览总量: |
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法院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认定其人物关系及情节来源于《梅花烙》,令其停止传播,赔偿原告500万元。(环球网)
从法律的角度,于正一审败诉并不意味着他已彻底败诉。事实上,于正也在第一时间声明会上诉。于正究竟有没有侵权,或许还会要二审,还需由二审做出最终的裁决。不过,从于正一审败诉的现实来看,至少有三方面的启示值得我们深思。
其一,琼瑶女士的认真精神及依法维权的方式。从许多的方面来看,哪怕是世俗的名利,琼瑶女士都绝对算是一个成功者。出版过那么多部小说、制作过那么多部影视剧,这样的琼瑶面对其一部作品被疑似“抄袭”的小事,没有不了了之,也没有简单地谴责,或者通过关系去协调处理,而是通过认真搜集证据,并诉诸法院,通过司法的途径公开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精神、维权方式,绝对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其实,人生总是有太多的不如意,也总是会遭遇这样活那样的权益受损情形,但更多的时候,我们所欠缺的就是这份认真,还有司法意识。
其二、关于著作权保护问题。于正究竟有没有抄袭琼瑶,相信看过《梅花烙》、《宫锁连城》的人都会有自己的判断,当然,最终的认定还需要通过司法途径。不过,任何形式的抄袭都是一种可耻的侵权行为,任何形式的侵权都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必须要付出代价。琼瑶发起的这起维权诉讼,再次提醒我们必须注重对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的保护。
其三、关于行业规范与道德的问题。任何行业,都应该有其底线,也都应该有基本的道德准则。但遗憾的是,这些年来,国人对于物质的追求,特别是名利的示范效应,却让我们渐渐忽略了这些基本的东西。没有是非,只要能赚钱、能出名。这样的逻辑下,抄袭居然也能理直气壮,甚至,抄袭者还能登堂入室。这是时代的悲哀,更是我们每个人的悲哀。
西谚有云: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若是没有底线,那就是:我害人人,人人害我。谁也不能超脱,谁也无法幸免!正如那些黑作坊制作问题食品时说自己不会吃这些东西,但他究竟有没有想过,当自己不坚守底线,别人若也是这样,其实,他最终也是受害者。
2014-12-25 09: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