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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晏扬
广西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任局长唐天生,近日受到网友的热切关注。2013年8月,唐天生因公款吃喝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龙胜县县委书记一职。今年10月,他获得桂林市食药监局局长这项新的任命,甚至早在3月3日该局召开的一次大会上,唐天生就作为“局党组书记”出现。
对此,有网友调侃道,唐天生因公款吃喝被免,复出后又管“吃喝”,可真是“从哪儿跌倒,就从哪儿爬起来”。
每隔一段时间,就有官员复出的新闻引起舆论热议。官员复出的套路没什么新意,网友们的议论同样没什么创新。正因为该说的“正经话”已经说完了,网友们才转而戏谑、调侃、讽刺,“因公款吃喝被免,复出后又管‘吃喝’”,于是成了唐天生复出的一大看点。但很显然,公款大吃大喝与食品药品监管并不是一码子事,网友们把两件事牵强附会在一起,只不过是表达强烈的不满情绪罢了。
不满归不满,可我们不得不无奈地承认,唐天生的复出似乎并不违规。众所周知,“免职”并不是一种纪律处分,而只是一种职务变动,有的官员升迁之前同样会被免职。而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唐天生从龙胜县县委书记到桂林市食药监局局长,属于平级调动,没有提升职务,所以并没有违反规定。
更让人感到无奈的是,不仅唐天生时隔一年多后复出担任行政职务并不违规,就连他今年年初复出担任桂林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也很难认定这是违规行为。因为,上述条文只是规定“一年内不得提拔”,而没有规定“一年内不得复出”。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引起舆论热议的官员复出事件,绝大多数都属于这种情况:普通民众感到不满,认为复出得太快,但查查相关规定,似乎又没有违反规定。
由此观之,官员复出的种种乱象,固然有一些地方“护犊子”的问题,但根本问题还是相关纪律规定、问责制度偏软,对“问题官员”的处罚失之于宽,没有形成严格的制度约束。所以,遏制官员复出乱象,应该着重从制度上“动刀子”,通过改革、完善相关制度,让“问题官员”付出应有的代价,让官员复出更加贴近民意,让党纪政纪处分更能发挥“惩前毖后”的作用,以更好地体现“从严治党”、“从严治官”的原则。
一方面,诸如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一年内不得提拔”等规定,是否具有足够的威慑力、惩戒力,是否与“问题官员”所犯的错误相对等,这是需要重新审视和探讨的问题。要知道,“一年内不得提拔”对很多官员其实无关痛痒,因为绝大多数官员原本就无望在一年内获得升迁。
另一方面,官员复出应该经过哪些程序,目前的纪律规定、问责制度似乎并不明确。处罚期满后“可以复出”是否等于“必须复出”?官员复出要不要经过人大批准?要不要征求民众意见?要不要向社会公示并说明复出理由?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应该有明确而详细的规定,使官员复出受到更严格的制度约束。
2014-12-09 12: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