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温哥华著名的斯坦利公园回家,路上经过一个卖冰激淋的小推车,小贩是一个20多岁的白人小伙儿,衣冠楚楚,神采奕奕,雪白的短袖衬衣领口还系着一个蝴蝶结;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只见他身后虽有椅子,但是一直笔直地站在那里,以微笑面对每一个来往的游人——即使没有人买他的冰激淋。
加拿大的社会教育了我:任何人无论何种职业,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活得有尊严。
由此我联想到中国那个社会,不难想像那里为何人心浮躁、虚荣攀比、趋炎附势、嫌贫爱富,如《金星秀》中所说,“以前中国人购物是因为需要,今天中国人购物是为了炫耀”;不难想像回国后很多人告诉我说他们交往的人“非富即贵”,没有用的人没必要交往,否则“他浪费时间,你浪费感情”;不难想像为何最近国内某火锅店服务员因为不堪顾客的刁难,冲动之下将一锅滚烫的汤水浇到顾客头上。我每次回国和亲友聚餐,都看到无论文化高低,几乎所有人都对服务员吆三喝四,只有我一人在频频对服务员道谢,并且以诚挚的目光目视服务员。对于在北京我认识的很多人来说,交往的外企白领金领是和自己平起平坐的人,攀上的权贵人士是对自己有用的人,认识的几个明星大腕则是可以满足自己虚荣心的人,而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蚁族”,是次等人类,他们的尊严无所谓,没有人会乐意跟他们交朋友。
当然,也有出污泥而不染的中国人,但是不是主流。我们家就是不合潮流的一家人。我中学时候帮同学家看摊卖过报纸杂志。我侄子高中毕业时候自己和朋友批发一点年货在闹市区摆地摊,一晚上挣了一两百元。我们家和多数人家相比,算是殷实之家,不需要以练摊为生,但是我们热爱这样接地气的平凡生活,从不爱慕虚荣。然而,我问了好几个70后、80后、90后,问他们是否会愿意摆地摊卖个烤红薯、麻辣烫什么的,他们都说,“太跌份了,太丢人现眼了”。其中一个因为一直开着国产车而坐卧不宁,连同学聚会都不敢去。这样的人是多数,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更有多人,告诉我说拿Coach包的跟拿LV包的人在一起跌份,而LV的包已经不算高大上了,因为爱马仕的包要比LV更高档。
就冲着这一点,中国那个社会我们已经融不进去了。要么放弃正直,随波逐流,入乡随俗;要么就远离腌臜,把一幕幕丑恶永远化为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