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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5日,105岁的杨绛先生走了。
1994年,我同时读到季羡林和杨绛写的文革生活。季羡林余恨未消,怨气冲天,他瞄准的是文革中一个对他不敬的年轻人;杨绛笔下的《干校六记》,却是另一番景象,监管她的小人物,常常递给她一个西红柿,那份喜悦和感恩,悄然纸上。于是,我知道了看人看世界的视角不同,往往把人归结到不同的境界。一个我让人怨恨纠结,另一个我让人喜悦纯粹。自那以后,不再看季羡林的东西。我怕弱小的我被传染;自那以后,就一直关注杨绛,我喜欢她的无名之朴:
“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
于今,杨绛先生走了。心里空空的。没有悲伤,也没有喜悦。有的是要静下来,向杨绛先生致敬。这是一个活泼泼的大生命,她不会带走什么,却会留下丰厚的价值。喜欢她的遗照,轻松而欢快,那是一尘不染的纯粹大我,继续在观照人生。
走到人生边上,她想要明白留在身后的是什么,前面等着她的又是什么。这位可敬可爱的老人是如此诚实,她用文字记下了她的迷惑、犹疑,在不确定中却直抵真理。这是杨绛先生96岁高龄时创作的《走在人生边上》一文,邀您一起品鉴。还有几个短篇,杨绛给我们呈现了那个如来喜悦的大我。
——王育琨记
《走在人生边上》
我已经走到人生的边缘上,再往前去,就是 “走了”,“去了”,“不在了”,”没有了”。中外一例,都用这种种词儿软化那个不受欢迎而无可避免的“死”字。
“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规律,谁也逃不过。虽说:“老即是病”,老人免不了还要生另外的病。能无疾而终,就是天大的幸运 ;或者病得干脆利索,一病就死,也都称好福气。活着的人尽管舍不得病人死,但病人死了总说“解脱了”。解脱的是谁呢?总不能说是病人的遗体吧?这个遗体也决不会走,得别人来抬,别人来埋。活着的人都祝愿死者“走好”。人都死了,谁还走呢?遗体以外还有谁呢?换句话说,我死了是我摆脱了遗体?还能走?怎么走好?走哪里去?
我想不明白。我对想不明白的事,往往就搁下不想了。可是我已经走到了人生边上,自己想不明白,就只想问问人,而我可以问的人都已经走了。这类问题,只在内心深处自己问自己,一般是不公开讨论的 。我有意无意,探问了近旁几位七十上下的朋友 。朋友有亲有疏,疏的只略一探问 。
没想到他们的回答很一致,很肯定,都说人死了就是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虽然各人说法不同,口气不同,他们对自己的见解都同样坚信不疑。他们都头脑清楚,都是先进知识分子。我提的问题,他们看来压根儿不成问题。他们的见解,我简约地总结如下:
“老皇历了!以前还要做水陆道场超度亡灵呢!子子孙孙还要祭祀‘作飨’呢!现在谁还迷信这一套吗?上帝已经死了。这种神神鬼鬼的话没人相信了。人死留名,雁死留声,人世间至多也只是留下些声名罢了。”
“人死了,剩下一个臭皮囊,或埋或烧,反正只配肥田了。形体已经没有了,生命还能存在吗?常言道:人死烛灭。蜡烛点完了,火也灭了,还剩什么呢?”
“人生一世,草生一秋。草黄了,枯了,死了。不过草有根,明年又长出来。人也一样,下一代接替上一代,代代相传吧。一个人能活几辈子吗?”
“上帝下岗了,现在是财神爷坐庄了。谁叫上帝和财神爷势不两立呢!上帝能和财神爷较量吗?人活一辈子,没钱行吗?挣钱得有权有位。争权夺位得靠钱。称王称霸只为钱。你是经济大国,国际间才站得住。没有钱,只有死路一条。咱们现在居然‘穷则变,变则通了’,知道最要紧的是理财。人生一世,无非挣钱、花钱、享受,死了能带走吗?”
“人死了就是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还有不死的灵魂吗?我压根儿没有灵魂,我生出来就是活的,就得活到死,尽管活着没意思,也无可奈何。反正好人总吃亏,坏人总占便宜。这个世界是没有公道的,不讲理的,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什么都不由自主呀。我生来是好人,没本领做恶人。吃亏就吃亏吧。尽量做些能做的事,就算没有白活了。”
“我们这一辈人,受尽委屈、吃尽苦楚了。从古以来,多少人‘搔首问青天’,可是‘青天’,它理你吗?圣人以神道设教,‘愚民’又‘驭民’,我们不愿再受骗了。迷信是很方便的,也顶称心。可是‘人民的鸦片’毕竟是麻醉剂呀,谁愿意做‘瘾君子’呢。说什么‘上帝慈悲’,慈悲的上帝在干什么?他是不管事还是没本领呀?这种昏赖无能的上帝,还不给看破了?上帝!哪有上帝?”
“我学的是科学。我只知道我学的这门学 。人死了到哪里去是形而上学,是哲学问题,和我无关。我只知道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他们说话的口气,比我的撮述较为委婉,却也够叫我惭愧的。老人糊涂了,但是我仔细想想,什么都不信,就保证不迷吗?他们自信不迷,可是他们的见解,究竟迷不迷呢?
第一,比喻只是比喻。比喻只有助于表达一个意思,并不能判定事物的是非虚实。“人生一世,草生一秋”只借以说明人生短暂。我们也向人祝愿“如松之寿”、“寿比南山”等等,都只是比喻罢了。
“人死烛灭”或“油干灯烬”,都是用火比喻生命,油或脂等燃料比喻躯体。但另一个常用的比喻“薪尽火传”也是把火比喻生命,把木柴比喻躯体。脂、油、木柴同是燃料,同样比作躯体。但“薪尽火传”却是说明躯体消灭后,生命会附着另一个躯体继续燃烧,恰恰表达灵魂可以不死。这就明确证实比喻不能用来判断事物的真伪虚实。比喻不是论断。
第二,名与实必须界说分明。老子所谓“名可名,非常名。”如果名与实的界说不明确,思想就混乱了。例如“我没有灵魂”云云,是站不住的。人死了,灵魂是否存在是一个问题。活人有没有灵魂,不是问题,只不过“灵魂”这个名称没有定规。可有不同的名称。活着的人总有生命——不是虫蚁的生命,不是禽兽的生命, 而是人的生命,我们也称“一条人命” 。自称没有灵魂的人,决不肯说自己只有一条狗命。常言道“人命大似天”或“人命关天”。人命至关重要,杀人一命,只能用自己的生命来抵偿。“一条大命”和“一个灵魂”实质上有什么区别呢?英美人称soul,古英文称ghost,法国人称ame。西班牙人称alma,辞典上都译作灵魂。灵魂不就是人的生命吗?谁能没有生命呢?
又例如“上帝”有众多名称。“上帝死了”,死的是哪一门子的上帝呢?各民族、各派别的宗教,都有自己的上帝,都把自己信奉的上帝称真主,称唯一的上帝,把异教的上帝称邪神。有许多上帝有偶像,并且状貌不同。也有没有偶像的上帝。这许多既是真主,又是邪神,有偶像和无偶像的上帝,全都死了吗?
人在急难中,痛苦中,烦恼中,都会呼天、求天、问天,中外一例。上帝应该有求必应,有问必答吗?如果不应不答,就证明没有上帝吗?
耶稣受难前夕,在葡萄园里祷告了一整夜,求上帝免了他这番苦难,上帝答理了吗?但耶稣失去他的信仰了吗?
中国人绝大部分是居住农村的农民。他们的识见和城市里的先进知识分子距离很大。我曾下过乡,也曾下过干校,和他们交过朋友。能了解他们的思想感情,也能认识他们的人品性格。他们中间,当然也有高明和愚昧的区别。一般说来,他们的确思想很落后。但他们都是在大自然中生活的。他们的经历,先进的知识分子无缘经历,不能一概断为迷信。以下记录的,都是笃实诚朴的农民所讲述的亲身经历。
“我有夜眼,不爱使电棒,从年轻到现在六七十岁,惯走黑路。我个子小,力气可大,啥也不怕。有一次,我碰上‘鬼打墙’了。忽然的,眼前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只看到旁边许多小道。你要走进这些小道,会走到河里去。这个我知道。我就发话了:不让走了吗?好,我就坐下。”我摸着一块石头就坐下了。我掏出烟袋,想抽两口烟。可是火柴划不亮,划了十好几根都不亮 。碰上‘鬼打墙’,电棒也不亮的。我说:“好,不让走就不走,咱俩谁也不犯谁。”我就坐在那里。约莫坐了半个多时辰,那道黑墙忽然没有了。前面的路,看得清清楚楚。我就回家了。碰到‘鬼打墙’就是不要乱跑。他看见你不理,没办法,只好退了。”
我认识一个二十多岁农村出身的女孩子。她曾读过我记的《遇仙记》,问我那是怎么回事。我说:“不知道,但都是实事。全宿舍的同学、老师都知道。我活到如今,从没有像那夜睡得像死人一样!她说:“真的,有些事,说来很奇怪,我要不是亲眼看见,我决不相信。我见过鬼附在人身上。这鬼死了两三年了,死的时候四十岁。他的女儿和我同岁,也是同学。那年,挨着我家院墙北面住的女人刚做完绝育手术,身子很弱。这个男鬼就附在这女人身上,自己说‘我是谁谁谁,我要见见我的家人,和他们说说话。’有人就去传话了。他家的老婆、孩子都赶来了。这鬼流着眼泪和家里人说话,声音全不像女人,很粗壮。我妈是村上的卫生员。当时还要为这女人打消炎针。我妈过来了,就掐那女人的上嘴唇一一叫什么‘人中’吧?可是没用。我妈硬着胆子给她打了消炎针。这鬼说:‘我没让你掐着,我溜了。嫂子,我今儿晚上要来吓唬你!’我家晚上就听得哗啦啦的响,像大把沙子撒在墙上的响。响了两次。我爹就骂了:‘深更半夜,闹得人不得安宁,你王八蛋!’那鬼就不闹了。我那时十几岁,记得那鬼闹了好几天,不时地附在那女人身上。大约她身子健朗了,鬼才给赶走。”
在“饿死人的年代”,北京居民只知道“三年自然灾害”。十年以后,我们下放干校,才知道不是天灾。村民还不大敢说。多年后才听到村里人说:“那时候饿死了不知多少人,村村都是死人多,活人少,阳气压不住阴气,快要饿死的人往往夜里附上了鬼,又哭又说。其实他们只剩一口气了,没力气说话了。可是附上了鬼,就又哭又说,都是新饿死的人,哭着诉苦。天亮,附上鬼的人也多半死了。”
鬼附人身的传说,我听得多了,总不大相信。但仔细想想,我们常说“又做师娘(巫婆)又做鬼”,如果从来没有鬼附人身的事,就不会有冒充驱鬼的巫婆。所以我也相信莎士比亚的话:这个世界上,莫名其妙的事多着呢。
《左传 》也记载过闹鬼的事。春秋战国时,郑国二贵胃争权。一家姓良,一家姓驷。良家的伯有骄奢无道,驷家的子皙一样骄奢,而且比伯有更强横。子皙是老二,还有个弟弟名公孙段附和二哥。子皙和伯有各不相下。子皙就叫他手下的将官驷带把伯有杀了。当时郑国贤相子产安葬了伯有。子皙擅杀伯有是犯了死罪,但郑国的国君懦弱无能,子产没能够立即执行国法。子皙随后两年里又犯了两桩死罪。子产本要按国法把他处死,但开恩让他自杀了 。
伯有死后化为厉鬼,六七年间经常出现。据《左传》,“郑人相惊伯有”,只要听说“伯有至矣”,郑国人就吓得乱逃,又没处可逃。伯有死了六年后的二月间,有人梦见伯有身披盔甲,扬言:“三月三日,我要杀驷带。明年正月二十八日,我要杀公孙段。”那两人如期而死。郑国的人越加害怕了。子产忙为伯有平反,把他的儿子“立以为大夫,便有家庙”,伯有的鬼就不再出现了。
郑子产出使晋国。晋国的官员问子产:“伯有犹能为厉乎?”(因为他死了好多年了。)子产曰:“能。”他说:老百姓横死,鬼魂还能闹,何况伯有是贵胄的子孙,比老百姓强横。他安抚了伯有,他的鬼就不闹了。
我们称闹鬼的宅子为凶宅。钱钟书家曾租居无锡留芳声巷一个大宅子,据说是凶宅。他叔叔夜晚读书,看见一个鬼,就去打鬼,结果大病了一场。我家一九一九年从北京回无锡,为了找房子,也曾去看过那所凶宅。我记得爸爸对妈妈说:“凶宅未必有鬼,大概是房子阴暗,住了容易得病。”
但是我到过一个并不阴暗的凶宅。我上大学时,我和我的好友周芬有个同班女友是常熟人,家住常熟。一九三一年春假,她邀我们游常熟,在她家住几天。我们同班有个男同学是常熟大地主,他家刚在城里盖了新房子。我和周芬等到了常熟,他特来邀请我们三人过两天到他新居吃饭,因为他妈妈从未见过大学女生,一定要见见,酒席都定好了,请务必赏光。我们无法推辞,只好同去赴宴。
新居是簇新的房子,阳光明亮,陈设富丽。他妈妈盛装迎接。同席还有他爸爸和孪生的叔叔,相貌很相像。还有个瘦弱的嫂子带着个淘气的胖侄儿,还有个已经出嫁的妹妹。据说,那天他家正式搬入新居。那天想必是挑了“宜迁居”的黄道吉日,因为搬迁想必早已停当,不然的话,不会那么整洁。
回校后,不记得过了多久,我又遇见这个男同学。他和我们三人都不是同系,不常见面。他见了我第一事就告诉我他们家闹鬼,闹得很凶。嫂子死了,叔叔死了,父母病了,所以赶紧逃回乡下去了。据说,那所房子的地基是公共体育场,没知道原先是处决死囚的校场。我问:“鬼怎么闹?”他说:“一到天黑,楼梯上脚步声上上下下不断,满处咳吐吵骂声,不知多少鬼呢。”我说:“你不是在家住过几晚吗?你也听到了?”他说他只住了两夜。他像他妈妈,睡得浓,只觉得城里不安静,睡不稳。春假完了就回校了。闹鬼是他嫂子听到的,先还不敢说。他叔叔也听到了。嫂子病了两天,也没发烧,无缘无故地死了。才过两天,叔叔也死了,他爹也听到闹,父母都病了。他家用男女两个佣人,男的管烧饭,是老家带出来的,女的是城里雇的。女的住楼上,男的住楼下,上下两间是楼上楼下,都在房子西尽头,楼梯在东头,他们都没事。家里突然连着死了两人,棺材是老家账房雇了船送回乡的。还没办丧事,他父母都病了。体育场原是校场的消息是他妹妹的婆家传来的。他妹妹打来电话,知道父母病,特来看望。开上晚饭,父母都不想吃。他妹妹不放心,陪了一夜。他的侄儿不肯睡挪入爷爷奶奶屋的小床,一定要睡爷爷的大床。他睡爷爷脚头,梦里老说话。他妹妹和爹妈那晚都听见家里闹鬼了。他们屋里没敢关电灯。妹妹睡她妈妈脚头。到天亮,他家立即雇了船,收拾了细软逃回乡下。他们搬入新居,不过七、八天吧,和我们同席吃饭而住在新居的五个人,死了两个,病了两个,不知那个淘气的胖侄儿病了没有。这位同学是谨小慎微的好学生,连党课《三民主义》都不敢逃学的,他不会撒谎胡说 。
我自己家是很开明的,连灶神都不供。我家苏州的新屋落成,灶上照例有“灶君菩萨”的神龛。年终糖瓜祭灶,把灶神送上天了。过几天是“接灶”日。我爸爸说:“不接了。”爸爸认为灶神相当于“打小报告”的小人,吃了人家的糖瓜,就说人家好话。这种神,送走了正好,还接他回来干吗?家里男女佣人听说灶神不接了,都骇然。可是“老爷”的话不敢不听。我家没有灶神,几十年都很平安。
可是我曾经听到开明的爸爸和我妈妈讲过一次鬼。我听大姐姐说,我的爷爷曾做过一任浙江不知什么偏僻小县的县官。那时候我大姐年幼,还不大记事。只有使她特别激动的大事才记得。那时我爸爸还在日本留学,爸爸的祖父母已经去世,大伯母一家、我妈妈和大姐姐都留在无锡,只爷爷带了奶奶一起离家上任。大姐姐记得他们坐了官船,扯着龙旗,敲锣打鼓很热闹。我听到爸爸妈妈讲,我爷爷奶奶有一天黄昏后同在一起,两人同时看见了我的太公,两人同时失声说“爹爹喂”,但转眼就不见了。随后两人都大病,爷爷赶忙辞了官,携眷乘船回乡。下船后,我爷爷未及到家就咽了气。
这件事,想必是我奶奶讲的。两人同时得重病,我爷爷未及到家就咽了气,是过去的事实。见鬼是得病还乡的原因。我妈妈大概信了,我爸爸没有表示。
以上所说,都属“怪、力、乱、神”之类,我也并不爱谈。我原是旧社会过来的“老先生”一一这是客气的称呼。实际上我是老朽了。老物陈人,思想落后是难免的。我还是晚清末代的遗老呢!
可是为“老先生”改造思想的“年轻人”如今也老了。他们的思想正确吗?他们的“不信不迷”使我很困惑。他们不是几个人。他们来自社会各界:科学界、史学界、文学界等,而他们的见解却这么一致、这么坚定,显然是代表这一时代的社会风尚,都重物质而怀疑看不见、摸不着的“形而上”搅界。他们下一代的年轻人,是更加偏离“形而上”境界,也更偏重金钱和物质享受的。他们的见解是否正确,很值得仔细思考。
我试图摆脱一切成见,按照合理的规律,合乎逻辑的推理,依靠实际生活经验,自己思考。我要从平时不在意的地方,发现问题,解答问题;能证实的予以肯定,不能证实的存疑。这样一步一步自问自答,看能探索多远。好在我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人,无党无派,也不是教徒,没什么条条框框干碍我思想的自由。而我所想的,只是浅显的事,不是专门之学,普通人都明白。
我正站在人生的边缘边缘上,向后看看,也向前看看。向后看,我已经活了一辈子,人生一世,为的是什么呢?我要探索人生的价值。向前看呢,我再往前去,就什么都没有了吗?当然,我的躯体火化了,没有了,我的灵魂呢?灵魂也没有了吗?有人说,灵魂来处来,去处去。哪儿来的?又回哪儿去呢?说这话的,是意味着灵魂是上帝给的,死了又回到上帝那儿去。可是上帝存在吗?灵魂不死吗?
(摘自《走在人生边上》,杨绛著,商务印书馆2008年1月版)
钱锺书生命中的杨绛
编者按:2008年冬,《听杨绛谈往事》繁体字版在台湾出版后,受到读者欢迎,台湾学界有意组织座谈,议题之一即为“钱锺书生命中的杨绛”,并希望杨先生能赴台湾与读者见面。杨先生因年事已高没成行,便以此为题写了这篇短文,却未交出。近日杨先生整理旧稿时不意发现此文,遂准备收入正在由人民文学出版社筹备出版的《杨绛全集》。
我原是父母生命中的女儿,只为我出嫁了,就成了钱钟书生命中的杨绛。其实我们两家,门不当,户不对。他家是旧式人家,重男轻女。女儿虽宝贝,却不如男儿重要。女儿闺中待字,知书识礼就行。我家是新式人家,男女并重,女儿和男儿一般培养,婚姻自主,职业自主。而钱钟书家呢,他两个弟弟,婚姻都由父亲做主,职业也由父亲选择。
钱钟书的父亲认为这个儿子的大毛病,是孩子气,没正经。他准会为他娶一房严肃的媳妇,经常管制,这个儿子可成模范丈夫;他生性憨厚,也必是慈祥的父亲。
杨绛最大的功劳是保住了钱钟书的淘气和那一团痴气。这是钱钟书的最可贵处。他淘气,天真,加上他过人的智慧,成了现在众人心目中博学而有风趣的钱钟书。他的痴气得到众多读者的喜爱。但是这个钱钟书成了他父亲一辈子担心的儿子,而我这种“洋盘媳妇”,在钱家是不合适的。
但是在日寇侵华,钱家整个大家庭挤居上海时,我们夫妇在钱家同甘苦、共患难的岁月,使我这“洋盘媳妇”赢得我公公称赞“安贫乐道”;而他问我婆婆,他身后她愿跟谁同住,答:“季康”。这是我婆婆给我的莫大荣誉,值得我吹个大牛啊!
我从1938年回国,因日寇侵华,苏州、无锡都已沦陷,我娘家婆家都避居上海孤岛。我做过各种工作:大学教授,中学校长兼高中三年级的英语教师,为阔小姐补习功课。又是喜剧、散文及短篇小说作者等等。但每项工作都是暂时的,只有一件事终身不改,我一生是钱钟书生命中的杨绛。这是一项非常艰巨的工作,常使我感到人生实苦。但苦虽苦,也很有意思,钱钟书承认他婚姻美满,可见我的终身大事业很成功,虽然耗去了我不少心力体力,不算冤枉,钱钟书的天性,没受压迫,没受损伤,我保全了他的天真、淘气和痴气,这是不容易的。实话实说,我不仅对钱钟书个人,我对全世界所有喜读他作品的人,功莫大焉!
爱情故事
我第一次和锺书见面是在1932年3月,他身着青布大褂,脚踏毛底布鞋,戴一副老式眼镜,眉宇间蔚然而深秀。见面后老钱开始给我写信,约我到工字厅相会。见面时,他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没有订婚。”而我则紧张的回答:“我也没有男朋友。”于是便开始鸿雁往来,越写越勤,一天一封,以至于他放假就回家了。我难受了好多时。冷静下来,觉得不好,这是fall in love了。
1933年秋的一天,我给锺书寄了一封信,不巧被其父钱基博老先生看到了,老先生招呼也不打就擅自拆阅。后来锺书跟我说,老先生看到信后,对我大加赞赏。因为我在信中对老钱说:“现在吾两人快乐无用,须两家父亲兄弟皆大欢喜,吾两人之快乐乃彻始终不受障碍。”老先生边看边赞:“真是聪明人语。”
1935年春,老钱庚子赔款公费留学资格,那时候我还没有毕业,但是考虑到老钱这位大名鼎鼎的清华才子从小生活在优裕的家庭环境中,被娇养惯了,除了读书之外,其它生活琐事一概不关心,尤其是不善于生活自理,处处得有人照顾、侍候他。所以我就下定决心跟他完婚一起去英国。
多年前,读到英国传记作家概括最理想的婚姻:“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我把它念给锺书听,他当即回说,“我和他一样”,我说,“我也一样。”
丈夫钱锺书
锺书常自叹“拙手笨脚”。我只知道他不会打蝴蝶结,分不清左脚右脚,拿筷子只会像小孩儿那样一把抓。我并不知道其他方面他是怎样的笨,怎样的拙。
1972年的早春,我们从干校回北京不久,北京开始用煤气罐代替蜂窝煤。早起,锺书照常端上早饭,还有他爱吃的猪油年糕,满面得色。我称赞他能蒸年糕,他也不说什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儿。我吃着吃着,忽然诧异说:“谁给你点的火呀?”(因为平时我晚上把煤炉封上,他早上打开火门,炉子就旺了,这一次不是)锺书等着我问呢,他得意说:“我会划火柴了”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划火柴,为的是做早饭。
“文革”期间,某天忽然有部门通知去参加国宴。锺书说:“我不去,哈!我很忙,我不去,哈!”那人说:“这是江青同志点名要你去的!”锺书则说:“哈!我不去,我很忙,我不去!”那人于是说:“那么,我可不可以说你身体不好,起不来?”锺书很直接:“不!不!不!我身体很好,你看,身体很好!哈!我很忙,我不去,哈!”于是一直没有出门。
有位外国学者读了锺书的《围城》后赞叹不已,打电话说要见他。锺书在电话里说:“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很好,何必一定要去找下这个鸡蛋的鸡呢?”
我们在清华养过一只很聪明的猫。锺书说它有灵性,特别宝贝。猫儿长大了,半夜和别的猫儿打架。锺书特备长竹竿一枝,倚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听见猫儿叫闹,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和我们家那猫儿争风打架的情敌之一是近邻林徽因的宝贝猫,她称为她一家人的“爱的焦点”。我常怕锺书为猫而伤了两家和气,引用他自己的话说:“打狗要看主人面,那么,打猫要看主妇面了!”(《猫》的第一句),他笑说:“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制定的。”
在牛津,我怀上孩子了。成了家的人一般都盼个孩子,我们也不例外。锺书谆谆嘱咐我:“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我对于“像我”并不满意。我要一个像锺书的女儿。女儿,又像锺书,不知是何模样,很费想像。我们的女儿确实像锺书,不过,这是后话了。
在我住院期间,锺书只一个人过日子,每天到产院探望,常苦着脸说:“我做坏事了。”他打翻了墨水瓶,把房东家的桌布染了。我说,“不要紧,我会洗。”
“墨水呀!”
“墨水也能洗。”
他就放心回去。然后他又做坏事了,把台灯砸了。我问明是怎样的灯,我说:“不要紧,我会修。”他又放心回去。下一次他又满面愁虑,说是把门轴弄坏了,门轴两头的门球脱落了一个,门不能关了。我说,“不要紧,我会修。”他又放心回去。
他感激之余,对我说的“不要紧”深信不疑。我住产院时他做的种种“坏事”,我回寓后,真的全都修好。
锺书叫了汽车接妻女出院,回到寓所。他炖了鸡汤,还剥了碧绿的嫩蚕豆瓣,煮在汤里,盛在碗里,端给我吃。钱家的人若知道他们的“大阿官”能这般伺候产妇,不知该多么惊奇。
我们仨
锺书曾逗阿瑗玩,说《围城》里有个丑孩子,就是她。阿瑗信以为真,却也并不计较。他写了一个开头的《百合心》里,有个女孩子穿一件紫红毛衣,锺书告诉阿瑗那是个最讨厌的孩子,也就是她。阿瑗大上心事,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锺书就把稿子每天换个地方藏起来。一个藏,一个找,成了捉迷藏式的游戏。后来连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那里去了。
每天临睡前锺书都在阿瑗被窝里埋置“地雷”,埋得一层深入一层,把大大小小的各种玩具、镜子、刷子,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等女儿惊叫,他就得意大乐。女儿临睡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里的东西一一取出。锺书恨不得把扫帚、畚箕都塞入女儿被窝,博取一遭意外的胜利。这种玩意儿天天玩也没多大意思,可是锺书百玩不厌。
锺书曾经很认真地跟我说:“假如我们再生一个孩子,说不定比阿瑗好,我们就要喜欢那个孩子了,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瑗呢。”提倡一对父母生一个孩子的理论,还从未讲到父母为了用情专一而只生一个。
我们在牛津时,锺书午睡,我临贴,可是一个人写写字困上来,便睡着了。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醮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净墨痕,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以后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回国后他暑假回上海,大热天女儿熟睡(女儿还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他不敢再画。
人间不会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人间也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一九九七年,阿瑗去世。一九九八年岁未,锺书去世。我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失散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人。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独留人世间
我是在父亲的引导下开始迷恋读书的,无论是中英文的都拿来啃,慢慢地读书成了我最大的爱好。一次父亲问我:“阿季,三天不让你看书,你怎么样?”我说:“不好过。”“一星期不让你看呢?”我答:“一星期都白活了。”
“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我早年翻译英国诗人兰德的诗句。
“锺书病中,我只求比他多活一年。照顾人,男不如女。我尽力保养自己,争求‘夫在先,妻在后’,错了次序就糟糕了。”
锺书走时,一眼未合好,我附到他耳边说:“你放心,有我呐!”媒体说我内心沉稳和强大。其实,锺书逃走了,我也想逃走,但是逃到哪里去呢?我压根儿不能逃,得留在人世间,打扫现场,尽我应尽的责任。
转自“人民文学出版社”微信公众号(rwcn166),腾讯文化合作媒体,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杨绛:曹雪芹也有败笔 高鹗也有妙文
原载《当代》2010年第4期,原题:漫谈《红楼梦》
我曾想用批评西洋小说的方法,细评《红楼梦》。那时我动笔即错,不敢作此妄想。如今世移事异,妄想不复是妄想,但我已无心再写什么评论了。
近来多有人士,把曹雪芹的前八十回捧上了天,把高鹗的后四十回贬得一无是处。其实,曹雪芹也有不能掩饰的败笔,高鹗也有非常出色的妙文。我先把曹雪芹的败笔,略举一二,再指出高鹗的后四十回,多么有价值。
林黛玉初进荣国府,言谈举止,至少已是十三岁左右的大人家小姐了。当晚,贾母安排她睡在贾母外间的碧纱橱里,贾宝玉就睡在碧纱橱外的床上。据上文,宝玉比黛玉大一岁。他们两个怎能同睡一床呢?
第三回写林黛玉的相貌:“一双似喜非喜的含情目。”深闺淑女,哪来这副表情?这该是招徕男人的一种表情吧?又如第七回:“黛玉冷笑道:‘我就知道么,别人不挑剩的,也不给我呀。’”林姑娘是盐课林如海的女公子,按她的身份,她只会默默无言,暗下垂泪,自伤寄人篱下,受人冷淡,不会说这等小家子话。林黛玉尖酸刻毒,如称刘姥姥“母蝗虫”,毫无怜老恤贫之意,也有损林黛玉的品格。
第七回,香菱是薛蟠买来作妾的大姑娘,却又成了不知自己年龄的小丫头。
平心而论,这几下败笔,无伤大雅。我只是用来反衬高鹗后四十回的精彩处。
高鹗的才华,不如曹雪芹,但如果没有高鹗的后四十回,前八十回就黯然失色,因为故事没个结局是残缺的,没意思的。评论《红楼梦》的文章很多,我看到另有几位作者有同样的批评,可说“所见略同”吧。
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多么入情入理。曹雪芹如能看到这一回,一定拍案叫绝,正合他的心意。故事有头有尾,方有意味。其他如第九十八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黛玉临终被冷落,无人顾怜,写人情世态,入骨三分。
高鹗的结局,和曹雪芹的原意不同了。曹雪芹的结局“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高鹗当是嫌如此结局,太空虚,也太凄凉,他改为“兰桂齐芳”。我认为,这般改,也未始不可。
其实,曹雪芹刻意隐瞒的,是荣国府、宁国府不在南京而在北京。这一点,我敢肯定。因为北方人睡炕,南方人睡床。大户人家的床,白天是不用的,除非生病。宝玉黛玉并枕躺在炕上说笑,很自然。如并枕躺在床上,成何体统呢!
第四回,作家刻意隐瞒的,无意间流露出来了。贾雨村授了“应天府”。“应天府”,据如今不易买到的古本地图,应天府在南京,王子腾身在南京,薛蟠想乘机随舅舅入京游玩一番,身在南京,又入什么京呢?当然是──北京了!
苏州织造衙门是我母校振华女校的校址。园里有两座高三丈、阔二丈的天然太湖石。一座瑞云峰,透骨灵珑;一座鹰峰,层峦迭嶂,都是帝王家方有而臣民家不可能得到的奇石。苏州织造府,当是雍正或是康熙皇帝驻驿之地。所以有这等奇石。
南唐以后的小说里,女人都是三寸金莲。北方汉族妇女都是小脚,南方乡间或穷人家妇女多天足。《红楼梦》里不写女人的脚。农村来的刘姥姥显然不是小脚。《红楼梦》里的粗使丫头没一个小脚的。这也可充荣府宁府在北京不在南京的旁证吧。
《漫谈》是即兴小文,兴尽就完了。(文/杨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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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5 14: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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