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在Netflix上看了一部长达近两小时的丹麦电影,看了几分钟就令人欲罢不能(这是电影叙述故事的魅力!而这恰恰是中国编剧普遍欠缺的)。这部影片片名叫
《狩猎》(The Hunt),曾获得戛纳电影节最佳男演员大奖和金棕榈奖提名,并获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提名(和我的判断一样,我虽觉得该片不错,但是我认为获得奥斯卡提名可以,但是离获得奥斯卡奖还略欠那么一点火候)。
该片情节简单,成本低廉,仅花费300万美元,但是票房收入达到了1800万美元。全片采用自然光,并大量使用手持摄像机拍摄,所以有一种纪录片的感觉。
影片取胜之处在于故事。一个老实巴交的男人名叫卢卡斯,离婚后一直在争取获得儿子的监护权。他原先任职的学校关张了,于是来到一家幼儿园工作。幼儿园里有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儿,也是他好哥们的女儿,因为太富有想像力了,睁眼说瞎话,对幼儿园园长愣说卢卡斯对她有猥亵之举。成人猥亵或性侵儿童,在西方可是天大的事情(别说真猥亵了,你如果是个成年男人,就是摸陌生人的小孩子头一下,都会招来异样的目光!)。这下子,卢卡斯倒了大霉,幼儿园领导、周围同事、街坊邻居,一个个都宁可相信小孩子的话也不相信他的辩解。卢卡斯简直是跳到黄河里也洗不清了。这之后发生一系列的倒霉事情,把个好端端的人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而这时候相信他、支持他的只有他十几岁的儿子。
更可恶的是,那个女孩说卢卡斯猥亵他,其他儿童也都说被卢卡斯猥亵过。那么多儿童一投诉,警察二话不说就把卢卡斯带走询问了。结果,警察发现儿童所说的不符事实,因为这些儿童一致说是在卢卡斯家地下室被猥亵,但是卢卡斯家根本没有地下室。
虽然警察不再纠缠卢卡斯了,但是卢卡斯并没有获得清白——因为人们宁可相信儿童不会撒谎。
影片叙事有张有弛,让你喘不过气来——你会一直为卢卡斯捏把汗,他能否挺过这一关?人们如何能发现真相?最后能否还他一个清白?
结果是,有一晚,那个诬陷卢卡斯的五岁女孩儿向她爸爸透露了自己所说的不是真的。这时候,女孩的爸爸良心发现,问心有愧,带上食物和酒亲自到卢卡斯家看望他,并赔不是。影片结尾展示依然有人想要卢卡斯的命。这是一个有悬疑的结尾,意味着卢卡斯并没有完全获得清白之身;一次无端被冤,恐怕要带来一生的污点。
好的影片往往是有不同解读的影片。很多影评是从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男性尊严的缺失来看社会问题的。我则从司法理念的角度来看问题,那就是说任何人对别人有任何指控,你不管倾向于相信此人还是怀疑此人,都应当保持理性和中立,用证据说话。这么做的目的是:我们宁可放走十个坏人,也决不能冤枉一个好人。放走十个坏人,他也许良心发现,改邪归正;也许偃旗息鼓,有所收敛;而他如果继续作奸犯科,法网恢恢,总会落网。但是如果冤枉了一个好人,那给人的毁灭性的打击和伤害更是天理不容啊!
从这个角度思考问题,你就会理解为何加拿大的社会公正体系有时候效率显得尤其慢。这个慢并不是怠慢,而是为了充分搜集证据,充分给双方表白陈述的机会。中国司法理念中的所谓“从重、从快、从严”在很大程度上制造了许许多多的冤假错案或者是轻罪重判。理念不一样,因为社会制度根基不一样,一个是基督教立国的法治国家,一个是有千年封建专制传统的“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治国家。不过我相信,总有一天,中国人也会越来越接受这种充满人道主义和公平精神的司法理念的。
我认为这部影片应该让中国电影人反思。好电影不一定需要特效和打斗,一样既可以获奖又可以获得票房的成功;更难能可贵的是,好影片让无数观众思考这个社会和人性,让无数人受到了教育,其社会意义远远超过了票房意义;当然,如果没有赔钱反而还赚钱了,那不是更好吗?